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县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消毒药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19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将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更正为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投标产品批准文号批件;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同时须提供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批准文号批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19日
1.本项目的最高限价:715,000.00元。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联系科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817-****878,联系地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506。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5.供应商应遵守国家、省、市及**县相关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护措施。
6.****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名称:****
地址:**县**镇肃王街36号
联系方式:138****7677
名称:****
地址:**省**市**县**县南台街道天宝西路5****广场转盘康福堂药房楼上
联系方式:0817-****818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1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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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