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药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01日 14时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卫生院药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采购包2:
(1)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4时00分00秒(**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的最高限价:600000元。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联系股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506,联系电话:0817-****878,联系地址:**县南田路7号。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5.****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名称:****
地址:**县鸣龙镇**街58号
联系方式:187****6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县**镇**西路57号
联系方式:0817-****12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081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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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