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县游河心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规模:本项目是由****开发建设的集住宅、 商业用房、配套设施及绿化工程为一体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县五津镇东面的游河心片区,东起游河心与早觉街交叉口,西至滨河路,北临大件路区域,总投资100087.61元。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2000.60平方米(约18.00亩),安置房总建筑面积为663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3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000.00平方米。共配套道路5条,道路长5056米,道路红线宽16-30米,道路总面积为109412平方米,并配套雨污水管网、给水、天然气、通信、电力、照明、交通及道路沿线的管线迁改工程等。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2.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将产生噪声、扬尘、建筑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重点是加强管理,只要精心安排,施工进度严格管理,对扬尘、噪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治理,施工废水经沉砂隔油后回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处理厂,****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岷江。生活垃圾收集后****填埋场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施工结束即影响结束。
2.2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安置房生活废水和商业废水以通过预处理池处理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处理厂,****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岷江。
道路排水采用分流制系统。项目路面径流占整个区域地面径流量的比例是很小的,相对目前整个区域的其它污染源的比例也是很小的,项目道路沿线没有水环境特别敏感点,故项目路面径流所带来水环境影响程度较小,即使有影响也只是短时间影响,随着降雨时段增加,这种影响会逐渐减弱。
(2)废气
主要有天然气燃烧废气、住户厨房油烟、柴油发电机运行烟气、停车场汽车尾气、道路汽车尾气、垃圾恶臭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烟道集中至楼顶高空自然排放,油烟废气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风管集中至楼顶高空自然排放,柴油发电机运行烟气统一收集后通过排烟管排至主楼屋面高空稀释排放,停车场汽车尾气集中收集经通风竖井在地面绿地排放,垃圾收集点恶臭通过加强管理、及时清运降低其影响。通过类比分析,结合本工程沿线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道路实施后最近敏感点均在达标范围之内,评价认为道路营运期的汽车排放尾气对道路沿线区域不产生CO、NO2超标污染影响。
(3)噪声
噪声源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进出安置房小区车辆交通噪声、商业经营噪声、道路噪声等。
①设备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消声、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可实现达标排放。
②道路噪声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即使在不考虑声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下,本项目拟建道路全线达标,道路红线外35m以内的区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即昼间70dB,夜间55dB;道路红线外35m距离****学校、****疗养院、敬老院)等特殊敏感建筑的区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因此,不会对沿线敏感点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安置房营运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和污水预处理池污泥。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集中收集每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填埋场,污水预处理池污泥定期清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填埋场。
运营期间道路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汽车装载货物的撒落物和汽车轮胎携带的泥沙,通过道路清洁人员及时清扫并统一****处理场进行处置,可避免雨水冲刷后进入沟渠污染水体。
(5)环境风险
项目营运期间安置房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主要来源于天然气泄漏、备用发电机储油罐泄漏引起爆炸、燃烧。通过事故分析,项目营运期间发生以上环境风险事故的概率极小,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可将风险事故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
项目营运期间道路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主要来源于运载危险品、油类产品等的车辆发生事故时引起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泄露。项目区域为**主**,要求严禁运输危险化学品,降低事故风险。
3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县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严格采取拟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可行,可以在拟定地点实施。
4 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供与公众沟通的平台,通过以下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与我们沟通: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县天祥巷2****公司4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8-****5050
——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广****设计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市一环路西一段148号颐景商务楼503
联 系 人:舒工
联系电话:028-****8662 传真:028-****8662
5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如对本项目建设有任何疑义或建议时,请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3年11月18日至2013年12月2日),及时反馈给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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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3-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