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农业创业孵化园一期基础设施配套(乡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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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采购邀请书

******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高新区农业创业孵化园一期基础设施配套(乡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一)项目内容一览表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高新区农业创业孵化园一期基础设施配套(乡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880.08

0

1

建筑业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承接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承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承建企业)提供其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市公共**交易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供应商于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0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之前将《竞争性磋商报名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邮箱)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现金),由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厅(当天大厅屏幕显示具体标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时间09:30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11月2日**时间09:30

五、磋商保证金

无

六、****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按照《****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s://www.****.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联系人:程老师

电 话:023-****0387

地 址:**市**坡区巴福镇钟鹤村

(二)采购代理机构:******公司

联系人:蔡老师

电 话:023-****1051

地 址: **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段)377号8栋5层5-1号

九、现场踏勘

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环境和潜在风险。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踏勘过现场且对本项目潜在的风险和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可能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工期或额外赔偿等要求。

联系人:程老师 电 话:023-****0387



****1020高新区农业创业孵化园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图【预算完成稿】.zip
**高新区农业创业孵化园一期基础设施配套(乡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清单).zip
竞争性磋商文件-高新区农业创业孵化园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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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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